湘潭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怎么还款?贴息是多少?


湘潭公积金转贴息贷款的话,贴息贷款利率按贴息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其中公积金贷款利率所计算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公积金贷款利率与贴息贷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差额由管理中心贴息给受托银行。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不分段计息,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商业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利率重新确定贴息金额。

借款人应按照贴息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贴息贷款本息。贴息贷款在还款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还款方式、还款期限,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如需变更的,须经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批准。

贴息贷款的月贴息金额计算公式为:月贴息金额=贴息贷款余额×(商业性住房贷款年利率-公积金贷款年利率)÷12。贴息贷款审批后至贷款结清前,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只能用于偿还贴息贷款本息。

贴息贷款还款满一年后,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用于偿还贴息贷款本息,首次提取额为已还贷款本息金额,再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前后提取时间间隔至少12个月以上(提前全额还清贷款不受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