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保障对象在选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及时安排专业人员与家属进行沟通,了解病史和现状,针对每个待遇保障对象不同的失能情况并结合家属意愿,合理规划护理服务项目、时长、注意事项等,形成个性化的护理服务计划。在待遇保障对象失能情况和护理需求发生变化等情况下,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适时进行服务计划的调整,并将情况报送承办机构备案。
要求护理人员在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时,规范着装、佩戴工作证(牌),根据待遇保障对象或监护人选择的护理服务项目提供护理服务,服务起止时进行手机APP定位打卡。在待遇保障对象监护人或其他亲属在场的情况下,开启记录仪(一般采用信标和录音笔的形式)。后续,湘潭长护险经办(承办)机构将以电话回访、查看记录、现场稽核等形式对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