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费怎么算?搬迁费是多少?


衡阳房屋拆迁,选择提供安置房的,以拆迁合法住房面积按1:1补偿安置房面积,成套安置房面积超出安置补偿标准10%以下(含10%)的,由被拆迁人按成本价格购买,超出10%以上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

市本级拆迁合法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规定的标准补偿后,被拆迁人退出宅基地使用按合法住房底层面积给予5000元/㎡的补偿费。

拆迁住房给予搬迁费20元/㎡/次,按其拆迁合法住房建筑面积计算。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期房的搬迁费按2次计算;提供安置房现房、货币补偿按1次计算。

拆迁住房造成临时(过渡)安置费用的按下列规定补偿:

(一)临时(过渡)安置费标准按合法住房建筑面积给予6元/㎡/月;

(二)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临时(过渡)安置费的计算时间为18个月。

(三)提供安置房的临时(过渡)安置费的计算时间为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交房之日止,再增加3个月。

(四)货币补偿的按合法住房建筑面积给予临时安置(过渡)补偿费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