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中小学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上缴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委会名义代收。所收取费用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为:
1、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贴、行政管理人员适当补贴、外聘教师劳务费,保卫、保洁等物业管理人员延时补助;
2、与课后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器材购置及维护成本;
3、围绕课后服务开展的表演、竞赛、展演等活动的耗材及相关开支;
4、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材料损耗等支出。
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