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中收费项目有哪些?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办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课本费外,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内课后服务费和校外活动费。

(一)学费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

(二)作业本费
按每生每期不超过20元的标准执行。

(三)教辅材料费
按“一科一辅”原则和附表4价格执行,同时实行限额控制。每生每期限额标准:高中一年级不得超过200元,高中二年级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中三年级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限额内据实收取,超过限额按限额收取。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向有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购买。

(四)课本费
学校根据教学计划选定课本,按附表2规定的价格据实收取费用。未列入省发改委选定的教材目录的不得在我市销售。与教材配套的光盘、通过互联网下载形式取代磁带的数字音像材料等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五)住宿费
按市发改委依据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伙食费
学校实行打卡或购票(卡)就餐的由学生自由选择伙食标准,学校食堂按照“保本不赢利”的原则执行。统一配餐的按每生每天原则上不超过30元标准执行;不具备统一配餐条件,只提供饭菜加热服务的学校,按每生每期不超过50元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七)校服费
实行招投标的,按中标价格执行;未实行招投标的,按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就餐卡补办费
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免费,补办就餐卡按不超过15元/卡标准收取。

(九)校内课后服务费
按每课时不超过5元、每生每期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据实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方案和成本测算情况、学生参与情况、财政补贴情况,报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发改部门审批。

(十)校外活动费
学校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校外活动费的收取范围仅限于郊游、看电影和参观展览。收费标准须经发改部门审核,学校按次收取,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