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是有次数限制的,根据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业务细则》的规定,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结清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次数不超过4次,每次金额不得少于借款余额的20%,且不低于5万元。

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1次,每次间隔12个月,办理公积金对冲部分本金的金额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偿还的金额不低于1万元,也可以同时选择对冲加自筹资金的方式,偿还金额不低于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