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救助对象医保年度累计住院发生属于医疗救助政策支付范围内,达到救助标准以上、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救助。各类救助对象起付线标准、救助比例、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一)第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按照9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
(二)第二类救助对象:年度起付线标准为1500元,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三)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起付线标准为7500元,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四)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在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内,对照同类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标准提高10%比例给予救助;
(五)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的调整由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科学测算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