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提出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即申请人民法院对生效案件重新审理)。申请再审时,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请再审是针对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
(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
(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4)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来源:长沙市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