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怎么认定?
不同于失火罪要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放火罪的认定只需要二点,第一,故意实施放火行为;第二,危害公共安全。
也就是说,故意实施放火行为,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不论是否发生严重后果,均构成放火罪,区别仅在于处罚程度。
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包括没有造成任何实害后果和造成了一定的实害后果,但是并不严重,适用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放火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适用第115条,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