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

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交管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

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也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更加便利群众驾车出行,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

电子驾驶证应用交通违法处理:

一般程序处理时,驾驶人应当出示纸质驾驶证,对于处理后满12分的,需要扣留纸质驾驶证;
到窗口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增加注明“驾驶证出示方式,对于驾驶证出示方式为电子驾驶证的,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驾驶证记分不得超过12分。

2021年9月1日起,对于路面执法采取“扣留驾驶证”强制措施的,注明“是否扣留纸质驾驶证”,但未扣留纸质驾驶证的,一般程序处理完后不再需要做扣留物品返还;作出“暂扣”行政处罚的,需要暂扣纸质驾驶证,暂扣起始日期统一按违法时间计算。

对于驾驶证满12分又未当场扣留纸质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得申请满分学习,可以在学习地重新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纸质驾驶证后申请。开具新凭证后,原强制措施凭证(未扣留纸质驾驶证)记录作废。

来源:长沙交警